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添加时间:2014-03-25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未成年犯,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应属未成年犯。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其中,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以上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论情节轻重与否,被告人若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则必须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判处死刑。

  我国《刑法》第17条: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二被告人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一篇:我国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累犯?对累犯应当如何处罚?
0
黑ICP备14001119号-1    业务咨询电话:0459-6730000,4633111 服务监督电话:0459-6288111,6922555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万达广场B座(2号)写字楼18楼鸿大律师办公区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