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添加时间:2015-02-17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医疗事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上一篇: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下一篇:暂无
0
黑ICP备14001119号-1    业务咨询电话:0459-6730000,4633111 服务监督电话:0459-6288111,6922555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万达广场B座(2号)写字楼18楼鸿大律师办公区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