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所标形似中国古代青铜器——鼎,黄帝在战胜炎帝的后代蚩尤后,曾铸三鼎,象征天地人;夏禹铸九鼎,象征九州。在古代,鼎是镇国之宝,传国重器。古人将法律条文刻在鼎上,以显示法律的庄严。鸿大所将所标选鼎为形,意为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鼎,有天圆地方之意,古人把天地未分、浑沌初起之状称为太极,太极生两仪,就划出了阴阳,分出了天地。古人把由众多星体组成的茫茫宇宙称为“天”,把立足其间赖以生存的田土称为“地”,由于日月等天体都是在周而复始、永无休止地运动,好似一个闭合的圆周无始无终;而大地却静悄悄地在那里承载着我们,恰如一个方形的物体静止稳定,于是“天圆地方”的概念便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