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导致我个人损失 | 留言时间:2015-08-01 |
留 言 者: | 付江 | IP:112.101.113.207 |
留言内容: | 我是大庆的一名市民,在与单位有劳动问题仲裁后,我不满意仲裁判决,想上诉,想咨询一下,我的这个事情能不能打,费用是多少?谢谢我是大庆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龙凤世纪唐人)的一名解聘员工,2015年3月单位裁员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但在我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却发现单位在2014年6月有欠缴养老保险的行为,并与单位进行沟通,但沟通数次未果,截至目前为止单位仍然只是推脱不给补缴养老保险,我的问题是:1、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办事流程中明确规定,在大庆市要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首先要办理《失业就业证》而办理这个证件其中一点,则需要办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和养老)转为个体参保,这样才可以办理《失业就业证》而因为单位欠缴2014年6月我个人的社会保险(养老)导致我无法转移养老保险成个人参保形式,致使我无法去办理《失业证》,没有失业证就没有办法按照人社局的规定正常的六十天内申领失业保险,给我造成了损失。2、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导致我去新的单位上班无法给我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并缴纳保险,所以我无法找到新的工作。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聘员工后需出具解聘协议以及给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因为单位违反了这条规定,我的劳动关系没有完全的被原单位解除。4、大庆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龙凤世纪唐人)欠缴养老保险是否涉嫌违法?相关证据我能提供的有:1、单位养老保险欠缴证明(盖养老保险中心的公章)2、在就业局查到金保工程,我的状态为在职的证明。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办理失业证的相关规定。4、大庆市劳动仲裁的判决书(书中用人单位承认欠缴养老保险)。我的目的:1、单位与失业保险中心协商解决我合理办理失业保险的事情。2、如果单位无法与失业保险中心解决我个人合理办理失业保险的事情,那么需赔偿我6个月的失业保险损失,共计5880元。我想问问律师,就目前我提供的这些材料,这个事能打官司吗?费用是多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