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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大律师|赵司怡律师大庆电视台《绝对现场》法律点评

添加时间:2019-10-28

10月23日上午,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赵司怡律师接受《绝对现场》记者采访,针对关于合同定金责任、违约责任进行法律点评。


案情介绍:市民姜先生为自己爱人定了某月子中心的服务,交了2000元定金和1.8元尾款,总计两万元。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实际入住该月子中心。姜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入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己违约,定金不退,但月子中心应当退还尾款部分金额,可是与月子中心协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月子中心负责人称,姜先生的爱人自己不入住属于单方面违约,月子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着人道主义我们愿意赔付3000元。但是姜先生不同意。

针对该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赵司怡律师点评如下:双方纠纷关键就在于合同履行的问题,因为姜先生爱人没有入住,属于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姜先生违约,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姜先生承担定金责任,2000块钱定金月子中心不予返还,但剩余费用应该返还。如果姜先生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月子中心举证,因为姜先生违约给月子中心造成了什么损失,如果能举证证明,就由姜先生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定金责任、违约责任不能同时承担,只能承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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