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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大律师 | 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受阻起纠纷,法院这样判!

添加时间:2022-04-19

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

想要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但需物业配合出具证明

却遭物业和其他业主拒绝


无奈之下,业主将物业公司诉至高新区法院。


购买新能源汽车,欲安装充电桩遭拒


杜先生是大庆高新区东城一小区业主,其岳父于2008年年末从一房产公司购买该小区地下车库某停车位,使用权期限自2007年1月至2047年1月,现车位的使用权人为杜先生。

去年5月,杜先生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欲在承租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因需要向当地供电单位提交电表安装申请,并需小区物业公司同意盖章。他向物业公司提出请求,却遭到了对方和一些业主的坚决反对,并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不配合。


此后,经杜先生多次沟通,并找相关部门协调,但仍无果。无奈之下,杜先生于今年3月将物业公司诉至高新区法院五湖新区法庭。


物业称拒不出具证明,系为小区安全考虑


杜先生表示,此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已发布相关规定,明确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配合。而自己是案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人,理所当然依法享有占用、使用该车位的权利。自己也为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节能减排战略,物业公司却以存有安全隐患为由进行刁难,拒不出具相关证明。


对此,物业公司辩称,安装汽车充电桩安全隐患大,新能源汽车应建设相应的配套专用停车场,建设在离居民区一定距离且通风良好的室外。案涉小区地下车库虽然是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于2006年验收的,但当时并无关于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规范,因此小区地下车库所配建的基础设施并不能满足这方面安全使用的要求。


“在小区不符合消防与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我们物业公司拒绝出具上述同意证明,则恰恰是,依法履行管理方的义务。如果配合原告出具证明,将来一旦在充电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地下车库其他车辆受损乃至其他车主人身损害,则会令我们物业公司背负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被告物业公司代理人在庭审中这样说道。


另外,绝大部分业主也不同意原告的请求,一致认为原告的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安全。为保障整个地下停车场安全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故不同其意安装充电桩,也就未为其出据同意证明,故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配合业主出具证明

经审理后,高新区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本案中,案涉停车位的使用权人系杜先生的家庭成员, 杜先生对该车位具有长期、固定的使用权,故其有权在该车位上安装与汽车配套的充电桩。


对于安装充电桩是否存在用电、消防等隐患,法院认为,这应由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经现场勘查后依法认定,被告仅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配合,理由不当。安装充电桩后,物业公司仍可在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行使物业管理权力予以纠正、制止,相关权益人也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监管。


对于安装充电桩是否需要其他业主同意问题,法院认为,这不属于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安装过程中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而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据此,法院遂判决物业公司向原告杜先生出具同意其在所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法官:安全考量不应成拒绝安装充电桩正当理由


本案属于新类型案件。主审法官深入研究当前司法政策,并结合民法典绿色条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对双方的证据进行考量,依法作出裁判。

主审法官表示,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而充电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国家部委、各省市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行政规章等均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当前,新能源汽车仍处在发展的初期。目前实施的一些管理办法中,对相关责任的认定等的确存在不够明确和完善之处。诚然,物业公司出于安全考量而有些顾虑,拒不配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能成为拒绝充电桩进小区的正当理由。


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布局中,除了政府的强力推动外,物业所扮演的角色也十分关键,作为管理小区、服务业主的责任人,物业公司不应成为“拦路虎”,而应依法依规积极作为。


同时,在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明晰充换电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电力容量和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为广大业主建设充电桩找到解决办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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