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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定义

添加时间:2014-04-06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uC�e'Xę(��mily:宋体; color:rgb(0,0,255);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text-underline:single; font-size:12.0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 >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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