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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添加时间:2014-06-25

定作方: 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方: 厂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或项目):电焊冷作加工及配合工厂进行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

  二、原材料的提供:由甲方提供。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由乙方派员到甲方工厂所在地进行加工(乙方派员名单见附件一)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按图施工,符合图纸所标工艺要求及以甲方要求的标准为准。

  五、委托加工的数量为:包干。

  六、加工费用:每月 ***** 整元。

  七、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帐期为30日。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加工费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将于次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加工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应与派驻甲方的员工履行合法的劳动手续。如乙方未与派驻员工履行合法的劳动手续或有违反相关劳动法规等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派驻的员工必须持有特殊操作工种的资格证书。

  3.乙方须对派驻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作业的教育,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派驻员工应当保管和维护好甲方工厂提供的设备和工具;合理使用工厂提供的材料、器具;不得私自承接与甲方无关的工作。乙方对其派驻的员工在甲方工厂内发生的一切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5.乙方须保证派驻甲方的员工节假日不低于**人,正常工作日不低于**人,如甲方工作需求则不低于**(包含节假日)

  6.甲方应当提供工作场所、加工材料、生产设备、工具等。

  7.甲方应当对乙方派驻员工进行工厂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方面的培训。

  8.甲方应当向乙方派驻员工提供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9.乙方派驻员工应当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量完成情况对乙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若乙方派驻员工二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员工退回乙方,但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重新派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酬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定作方不按时支付加工费的应当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十、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十一、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双方各执 份。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leIlnH�� �13.5000pt; "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件,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六、经委托双方同意并经当地律师协会确认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律师代理服务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五倍的范围内协商收费。

  七、计时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上述服务项目也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应征得委 托人同意,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代理律师的每小时收费标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计费标准分别计算收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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