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兰律师接受大庆******现场的邀请现场解决法律问题
2014年11月17日上午,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秦兰律师接受大庆******现场的邀请,对大庆******现场栏目组报道的双十一期间的“黄金特价”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十一期间,商场里许多商家进行特价宣传,关于有些商家在做广告宣传时的价格,与实际销售的价格不一样的现象,秦兰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或者是经营者不得做虚假宣传或者是引起人误解的宣传,这种行为属于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有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是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是商品价格或是接受服务价格的三倍。秦兰律师还认为解决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因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0459-6730000,0459-4633111
律所地址:大庆万达广场中央商务区B座(2号)写字楼18楼鸿大律师办公区
微信公众平台: